各院系:
为深入贯彻落实《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开展2022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统计专项核查工作的通知》,确保我校毕业生就业数据真实有效,现决定开展2022届毕业生第二次就业数据自查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时间安排
院系交叉自查时间:7月13至7月14日;
学校抽查时间:7月14日至7月15日。
二、核查范围:2022年7月毕业学生。
三、核查内容
严格审核毕业生就业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有效性,重点核查毕业生是否有更换工作或者辞职的情况,发现错误数据请反馈至创业就业办及时纠正。
四、核查方式
7月13日至7月14日,交叉自查、抽查工作可采用电话、微信、短信等多种形式对2022年7月毕业的学生进行逐一核查。
五、工作要求
1.各院系要高度重视本次核查工作,要指定专人负责,严格把关每一位毕业生的就业资料;
2.严格落实“四不准”工作要求: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;不准将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;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;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、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;
3.校级核查时,要着重核查是否存在违反“三不得”要求的行为,逐条对照检查:是否存在“不切实际向高校和学院提去向落实率具体指标”、是否存在“层层加码向辅导员摊派就业任务”、是否存在“将单一的去向落实率指标与就业工作人员或辅导员的绩效考被、评优等挂钩”;
4.各院系要把握时间节点,在7月14日前完成核查并把就业数据自查工作说明(见附件1)提交至创业就业办宋丹钉钉。
联系人:创业就业办 宋丹
联系电话:13470063896
创业就业办
2022年7月13日
附件1:XXX系2022届毕业生第二轮就业数据自查工作说明.doc