就业资讯|关于就业报到你需要知道的手续!

作者:魏连成 时间:2018-09-11 点击数:

毕业季来袭

“童鞋”们别以为

只要人在企业就可以啦!

小编提醒你,还有些事你不知道可能要吃亏哦~

今天我们来说一说如何办理就业报到手续吧!

报到

1.所有有《报到证》的毕业生都应按照《报到证》所列单位的要求办理报到等手续。

2.升学毕业生没有《报到证》,但要按照升入学校的要求办理报到等手续。

毕业生档案

1.毕业生档案由学校创业就业办统一转寄,不能自带

2.毕业生档案原则上按照《报到证》所列单位转寄。

3.升学的毕业生档案按照录取通知书或调档函要求转寄。

建议毕业生在8月以后及时联系档案接收单位查询确认,以防档案丢失。

调整改派

1.在择业期(毕业后二年)内,跨市就业或调整到中、省直用人单位就业的毕业生,到辽宁省大学生就业局办理改派手续;

在本市市属用人单位之间调整就业的毕业生,到各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改派手续;

省外生源毕业生在择业期内跨地区落实就业单位的,到辽宁省大学生就业局办理改派手续。

2.调整改派主要须持以下材料:

(1)毕业时已就业且派遣至就业单位,现在申请改派回生源地待就业或其它就业单位的毕业生须持:

①《报到证》原件;

②原接收单位解约或离职证明;

③与新的就业单位签订的手续完备的《就业协议书》(派回生源地待就业的可免此件);

④学校创业就业办出具的同意意见。

(2)毕业时派回生源地或人事代理机构,现在申请改派至其它就业单位的毕业生须持:

①《报到证》原件;

②与新的就业单位签订的手续完备的《就业协议书》。

注意:这种情况不需要学校出具同意意见。

(3)升学后又中途提出退学要求就业的毕业生须持:

①原升学院校出具的同意其不再继续就读的证明;

②与就业单位签订的手续完备的《就业协议书》;

③学校创业就业办出具的同意意见。

(4)改派到北京、上海、广州、深圳、天津等地用人单位的,还须持上述地区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单独出具的接收函;

改派到除北上广深天津等其他地区用人单位的,请按照单位所在地毕业生就业政策规定办理其它相关接收手续,以保证《就业协议书》手续完备。

(5)如需开取改派意见,请携带原派遣证和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(一式两份)到五角楼206创业就业办张老师处办理。(回生源地待就业的毕业生不需要携带《就业协议书》)

(6)以上材料按先后顺序办理完毕后,可于2018年7月15日以后到辽宁省大学生就业局办理改派手续。

报到证遗失补办

《报到证》如遗失,在择业期(毕业后二年)内可凭本人申请和毕业证、身份证复印件辽宁省大学生就业局进行补办;择业期外,可持本人申请,毕业证、身份证复印件到辽宁省大学生就业局补办派遣证明。

联系方式

1.辽宁省大学生就业局

地址:沈阳市皇姑区泰山路19号(北陵公园正门西行200米路南)

网址:www.lnjy.com.cn

2.大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

地址:大连市沙河口区联合路100号

网址:www.dlgxbys.com

政策咨询电话:12333

3.学校创业就业办

地址:大连市甘井子区营城子镇大黑石旅游度假村0号大连枫叶职业技术学院五角楼206创业就业办

电话:0411-39977437

0411-39977438

0411-39977439

0411-3999233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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