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2019年毕业生就业材料收取工作的通知
作者:魏连成 时间:2019-04-23 点击数:
各位老师,大家好:
由于现正处于2019年毕业生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》(以下简称为“就业协议书”)及其他就业材料收取的关键时期,请各位老师高度重视此项工作,要对各类就业材料进行认真审核,严格把关,做好就业统计状况自查,确保所收就业材料真实有效性。
同时各院系要严肃毕业生就业统计工作纪律,严格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》和《辽宁省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规定》等法律法规,严格执行教育部“四不准”要求,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签订就业协议、不准扣留毕业证、学位证与就业签约挂钩、不准以户口为由劝说毕业生签约和签订虚假协议、不准以实习证明代替就业证明,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统计工作,坚决杜绝弄虚作假。
创业就业办
2019年04月23日